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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8日,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中梁控股”)发布公告称,其清盘事宜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。
据悉,2022年11月21日,中国建设银行(亚洲)股份有限公司受托,就中梁控股本金1865万美元尚未偿还的2022年5月到期8.5%优先票据,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(简称“高等法院”)提交清盘呈请。
如果中梁控股最终因呈请而清盘,于呈交呈请的日期后对中梁控股财产的任何处置(包括诉讼中物权),以及任何股份转让,或中梁控股股东地位变化,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,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。
而在此次公告中,中梁控股宣布,公司已根据呈请申请转让其已发行股份的认可令,高等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授出认可令,其中包括自呈交呈请日期起,中梁控股所有已发行股份转让(以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为限),将不因根据公司(清盘及杂项条文)条例第182条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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